四下產業實作施行細則及申請辦法
2017.11.08
有意於四下在校外實習的同學,可以開始找工作囉!
產業實作施行細則
管理學院大學部各系自105學年度下學期起,於大四下學期開設三門3學分之產業實作課程,施行細則說明如下:
1.為使管院大學部各系四年級學生能順利銜接就業市場,各系自105學年度起於大四下學期開設三門3學分之產業實作課程,以提供學生具彈性的職涯規劃。
2.課程名稱:產業實作(一)、產業實作(二)、產業實作(三)。
3.課程學分:每門課3學分,150實習小時得選修3學分,300實習小時得選修6學分,450實習小時得選修9學分。(實習計算期間:107年2月~6月)
4.開課學期:大四第二學期。
5.選課對象:本院各系大四學生。
6.選課方式:由系秘書直接帶入名單,拒退拒加。
7.開班人數:1人即可開班。
8.開課教師:由大四導師擔任。
9.申請方式:申請時需附實習錄取證明、家長同意書、至大四上之歷年成績單。(本學期申請截止日為1月31日)
10. 實習結束後,企業需配合開立實習時數證明給系上(6月30日前),再由開課教師給予課程分數。
11. 其他注意事項:
A. 學生須於大四上修畢系上規定之必選修學分數(修滿128畢業學分)。
B. 選修產業實作課程後,若中途有臨時狀況中止實習,該學期已修課程依本校停修辦法之規定辦理,未完成實習者本系開課老師可評分為不及格。
C. 實習錄取證明需詳列公司名稱、實習姓名、實習期間、到班時間、企業負責人及聯絡人簽章、企業聯絡電話(請參考附件一)。家長同意書(請參考附件二)。
後續若有其他企業提供四下實習機會,系上會再公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