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/11/3(一)~11/7(五)為期中考周。
期中、期末考,除非老師有另外公告考試時間,按照學校考試作息,如為早上D2-D4 三學分課程,筆試會排在D3-D4節考試、下午D5-D7三學分課程,筆試會排在D5-D6節考試,兩學分課程就按照原本上課時間考試,以上請同學多多留意喔!!
以下公告事項請詳讀:
(1)許嫣茹老師:金企一甲 會計學 ,11/17 考試、考試時間09:10~12:00。
(2)許嫣茹老師:金企一乙 會計學 ,11/18 考試、考試時間:09:10~12:00。
(3)吳春光老師:金企一乙 經濟學,11/3考試、考試時間:08:30~10:00。
(4)汪志勇老師:金企一甲 經濟學,11/4考試、考試時間:08:30~10:00。
其他未列於表中的課程(例如全人課程),或與老師公告不同者,請依老師宣布為準。
人數過多的班級,會分成2間教室進行筆試,請看好教室配置及名單(如下方連結),以免白跑。
節錄本校考試規則:
第三條:學生考試時須準時入場,並應聽從監試人員指示入座。學生遲到逾20 分鐘者,不得參加考試。每節考試開始30 分鐘內,
學生非因特別事故經監試人員同意,不得離開試場,否則該科該次考試以零分計算。
第四條:學生考試時須攜帶學生證,入座後須將學生證放置座桌上,以便查驗。未帶學生證者,須提供可資證明身分之證件(如身
份證或駕照等),經監試人員核對無誤者,始可應試。違者取消該科該次考試資格,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
第九條:學生除應用文具筆墨及教師指定之參考資料外,不得攜帶書籍、講義、筆記或其他參考資料,具有計算、通訊、記憶等功能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、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或智慧型手機等3C 產品入場。...。若經監試人員發現,而勸導不聽者,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外,並得視情節輕重,予以記小過以上處分。
有關學生期中、學期考試,相關請考試假作業及措施說明如下:
相關規定及辦理流程:事假及公假應於考試日前完成請假程序、病假請於考試當日(含)起三工作日內,至學生資訊平台完成考試請假(含上傳病假佐證),逾期或未請假者,考試成績0分計算。





